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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兴仁镇峡马村1组管道安装开挖回填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人气:

项目概况:

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兴仁镇峡马村1组管道安装开挖回填采购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服务单位,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报价。本服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邻丰水投采〔2022〕21号

项目名称: 兴仁镇峡马村1组管道安装开挖回填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132元

最高限价:19132元

采购需求:

序号型号类别工程量(米)    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PE25土石开挖20011.932386土石方开挖土石比(7:3)
2PE2510021.42140
3PE32土石开挖30013.273981土石方开挖土石比(7:3)
4PE3210021.852185
5PE50土石开挖45013.96255土石方开挖土石比(7:3)
6PE5010021.852185
合计:

1250
19132

   注:采购人提供工程管材管件,供应商负责施工建设,实际数量以工程验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以内。

质保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公司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相关说明

(一)询价时间:2022年8月12日下午16:30时。

(二)询价地点:江南网页版二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41990325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

2.方式:线下报名(邻水县鼎屏镇西街10号)

3.报名资料:

(1)公司提供:介绍信(介绍信上务必填写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2)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手印,身份证上务必填写联系方式)。注:以上证件及资料缺少,则报名无效。

四、计量和支付办法

1.本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剩余10%质保金(质保金无息)。

2.中选人务必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若因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一概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五、建设标准要求。

开挖安装管道规格为土、石、混凝土开挖深度不低于0.4米(管道顶部到地面高度),混凝土包管规格Φ25,Φ32管道为0.2*0.2M,Φ50、Φ75管道为0.25*0.25M。工程质量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标准。

六、安全责任

1、中选人必须按国家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作业,若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选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选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并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和现场代表的检查。

七、采购须知

1.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踏勘情况,结合自身能力和市场行情进行密封报价,但单价不能高于我公司给出的控制价,高于我公司控制价则废标。

2.中选后严禁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3.若因项目作业需要,中选方须无条件增加人手及机具,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4.接受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随时检查其安全、进度,中选人设备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供应商应自行对作业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资料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经采购人允许后,供应商及其代表方可进入需踏勘的现场。采购人对供应商及其代表在踏勘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在现场踏勘中由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若出现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视为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失败后赓即按公司采购办法以其他规定的方式进行。

7.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督查单位汇同公司相关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按需要进行回访。

8.资格审查贯穿于采购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

9.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私下有串价行为,如果发现有串价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次采购活动,另选供应商进行下次采购。

10.本项目币种均为人民币。

11.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八、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不提供)、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自然人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送达响应文件者,将被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本次采购而被采购人拒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主动弃权而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九、采购原则及其他

(一)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供应商签到。

(二)本项目采取控制价范围内密封报价方式确定中选人。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需结合询价内容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和综合报价,且报价不能高于采购人控制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现场作废处理。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所有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当供应商报价最低者相同时,报价相同者在不高于第一次报价条件下,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出现控制价内最低报价为止。

2.宣布采购结果。工作人员根据报价记录结果,确定并宣布1名中选人。

3.询价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后发送中选通知书。中选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重新确定中选人。